招标出让(转让)工作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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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发布时间:2009年03月25日 点击:  
 
温馨提示:
  • 未特别声明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,均应提交原件。
  • 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(包括各申请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),请在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和“经核对与原件相符”印章。
  • 提交资料为图纸的,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。
  • 1 接受委托
    1.1 出让
    交易中心收到主管局抄送的《规划设计条件》(含红线图)。
    1.2 转让
    1.2.1 转让方向交易中心提出委托,填写2份《提交资料清单》,须提交资料如下:
    a)        国有建设用地转让委托书
    b)       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
    c)        建设用地批准书
    d)        规划设计要点
    e)        位置图和红线图
    f)          土地转让合同的格式文本
    g)        土地转让其他相关问题
    1.2.2 交易部业务员对委托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准,在《提交资料清单》上予以确认,返还1份给转让方。
    2 制定文件
    2.1 交易部业务员根据委托方提交的资料起草《招标文件》,报交易部部长审核。
    2.2 交易部部长审核、修改后,报中心主任审批。
    2.3 中心主任批准同意后,呈报主管局。
    3 发布公告
    主管局批复同意后,由交易部业务员内3个工作日内在《广州日报》、中国土地市场网、广州市国土局网、广州开发区网等媒体分别发布招标公告。
    4 接受报名
    4.1 投标人向交易中心业务员递交报名资料,填写2份《提交资料清单》,提出报名申请。报名资料如下:
    投标人
    资料名称
    要求
    份数
    说明
    公司
    企业
    1. 投标申请书
    原件
    1
     
    2. 营业执照副本
    复印件
    1
    核对原件
    3.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
    原件
    1
    样版详见附件1
    4.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
    复印件
    1
     
    5. 法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
    复印件
    1
    核对原件
    6. 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
    复印件
    2
    核对原件
    具有独立
    经济主体
    资格的经
    济组织
    1. 投标申请书
    原件
    1
     
    2. 设立该组织的有效批文
    复印件
    1
    核对原件
    3. 该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
    复印件
    各1
    核对原件
    4. 组织负责人签署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文件
    原件
    1
     
    5. 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
    复印件
    1
     
    6.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
    复印件
    1
    核对原件
    7. 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
    复印件
    2
    核对原件
    1. 投标申请书
    原件
    1
     
    2. 联合协议
    原件
    1
     
    3. 各独立体的营业执照副本
    复印件
    1
    核对原件
    4.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
    原件
    1
    各独立体都有
    5. 法定代表人
    复印件
    1
    各独立体都有
    6. 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
    复印件
    1
    核对原件
    7. 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
    复印件
    2
    核对原件
    注意
    事项
    1.   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;
    2.  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;
    3.  所有外文证件均须附中文翻译件,且须加盖单位公章,以中文译件为准。
    4.2 业务员审核提交的资料,对符合条件、资料齐备的申请人在《提交资料清单》上予以报名确认,返还1份《提交资料清单》给申请人,并在《________地块报名登记表》上记录申请人信息。
    5组织招标答疑会(必要时举行)
    报名截止后的按《招标文件》规定的时间由主管局聘请的顾问公司组织招标答疑会,委托人、交易中心、投标人三方参与,由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逐一解答,并形成“答疑纪要”。
    6 资格审查(由顾问公司操作)
    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审查,通过审查的才是正式投标人。
    7 确定监察员、见证员,组建评委会
    根据《招标文件》的规定,由主管局组建评标委员会。
    8 通知开标时间
    在开标24个工作小时前,业务员以电话方式向委托人、投标人、区监察局告知或重申开标时间、地点。
    9 收标、开标(由顾问公司操作)
    9.1 投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书提交给收标人(顾问公司人员),并在《投标人投标签到表》上签到。
    9.2 开标时间一到,由顾问公司人员主持开标,并填写《________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(转让)开标情况汇总表》。
    9.3由顾问公司人员宣布开标结果,投标人在确认无误后,在《________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(转让)开标情况汇总表》上签字,交易中心的见证人员和监察局的监察人员均在上面签字。
    10 评标、定标(由评标专家操作)
    10.1 评标专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、标准、原则等进行评标、定标,并写出“评标报告”。
    10.2 宣布中标结果
    由顾问公司人员当众宣读“评标报告”。
    11 签订《中标确认书》
    在宣布中标结果后,由交易中心主任当场与中标人签订《中标确认书》。
    12 公告中标结果
    业务员在8个工作小时内将中标结果在广州市国土局网、广州开发区网公告。
    13 归档
    由业务员将交易全过程的记录资料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整理归档。
     
    流程图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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