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
收藏 打印文章
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08年07月10日 点击:  
 
温馨提示:
  • 未特别声明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,均应提交原件。
  • 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(包括各申请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),请在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和“经核对与原件相符”印章。
  • 提交资料为图纸的,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。
  • 办理依据:
    1 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
    2 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
    3 、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》 , 国土资源部令第 27 号, 2004 年 11 月 1 日 发布 , 2004 年12 月13 日 起施行


    收件资料:



    资料名称

    份数

    是否
    原件

    条件

    备注

    1

    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

    1

    复印件

    必备

   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企业营业执照

    2

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

    1

    原件

    必备

    法定代表人签章,加盖公章, 1-2 名代理人,明确委托内容、权限、期限

    3

    受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明

    1

    复印件

    必备

    身份证、军官证、警官证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

    4

    预审申请报告

    1

    原件

    必备(国家级审批、核准、备案项目,需报国土资源部预审,建设单位还应出具直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用地预审的请示文件 2 份)

    内容包括: 1 、拟建项目基本情况、拟选址情况、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、补充耕地初步方案; 2 、项目的申报类型(审批、核准、备案),核准、备案项目还应注明核准、备案计划部门所属具体级别(国家、省、市、区或县级市),如与实际不符,预审意见无效; 3 、若是工业项目,需注明项目的投资总额并明确具体建设项目。

    5

  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

    3

    原件

    必备

    各申请单位加盖公章,说明项目基本情况、功能分工有关情况、详细联系方式。

    6

  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

    1

    原件

    必备

     

    7

    规划局出具的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》及附图

    1

    复印件

    必备

     

    8

    附图及红线坐标的电子文件

    1

    电子
    文件

    必备

    红线图采用 AutoCad 格式,坐标列表采用 Excel 或 TXT 格式

    9

    已描绘用地界址的地形图

    4

    原件

    必备

    1:500 或 1:2000 蓝晒地形图 ( 应与选址意见书附图及坐标一致 ) ,描绘红色用地界址线,附坐标列表

    10

    项目立项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

    1

    复印件

    审批项目必备

     

    11

    作为该项目用地规模确定依据的相关技术规范文件

    1

    复印件

    非必备

     

    12

    银行或验资机构出具的一个月内的资金证明

    1

    原件

    核准、备案项目必备

     

    13

    A :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初审意见

    3

    原件

    凡在番禺区、花都区、从化市、增城市行政范围内选址,且需由我局或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预审的项目

    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;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条件;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;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;占用耕地的,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,资金是否有保障;属《土地管理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,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,规划的修改方案、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。

    B:1 : 1000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

    2

    C :最新 1 : 10000 土地利用现状图

    2

    14

    项目用地范围内或邻近地块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

    1

    复印件

    非必备资料

   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由有相关资质的地质勘查、设计单位出具

    15

    历史用地权属证明文件

    1

    复印件

    非必备资料,涉及各单位原有历史用地的可提交

    原有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 、 建设用地批准书 、 国有土地使用证 、 房地产证 、 集体土地使用证 、 土地权属证明书等土地权属证明文件


    注:

    1 、提交文件资料复印件时须加盖提交单位印鉴,同时提供原件供核对。
    2 、申请用地预审单位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属实,否则用地预审意见无效。

    预审申请报告 (样本).doc
  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(区、市计划部门立项项目).doc


    相关办事指南
    常用表格下载